Tag: SSD

3年內賣樓需付額外印花稅(SSD)?

SSD是甚麼? SSD(Special Stamp Duty)即是額外印花稅,從2012年10月開始,買家購入住宅物業起計3年內賣出便需要付額外印花稅(SSD)。 假如買家在購入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轉售該物業,需要繳付成交價之20%額外印花稅,6個月到1年內則需要繳付成交價之15%額外印花稅,1年到3年需要繳付成交價之10%額外印花稅。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設立額外印花稅(SSD)的目的 主要針對短炒的業主,阻止買家在短時間內沽出物業,以防止炒賣風氣 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情況 以下情況3年內轉讓業權都可以豁免SSD 近親轉讓(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在有關住宅物業的「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或「轉易契約」上增加/刪除原有買家的近親的名字 離婚有法庭令轉名 遺產繼承有法庭令轉名 居屋轉名有房署同意書 屬《稅務條例》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透過不同方式把已承按的住宅物業出售。 在拆卸原有住宅物業以供建造新住宅物業後所進行的轉售或轉讓交易(包括空地) 相聯法人團體之間進行住宅物業買賣或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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